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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家园经济适用住房一期工程4标段(2#、3#楼及地下室)
发布于:2012/3/26 点击:1245 隶属于: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民安家园经济适用住房一期工程4标段(2#、3#楼及地下室),已由宜昌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1]363号。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920.79㎡(其中2#楼建筑面积22247.2㎡,3#楼建筑面积10221.9㎡,地下室建筑面积10451.69㎡);民安家园1#-3#楼基坑支护面积18030㎡。地上18层,地下1层(车库及设备间),框剪结构。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延伸段。
4、工 期: 45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宜昌市优质工程。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建筑屋面、建筑电气、电梯、消防及民安家园1#-3#楼基坑支护)。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均应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5)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的信息一致;
(7)2008年1月1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剪)结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以供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承建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已经成为民安家园项目(1#楼、4#-10#楼及幼儿园)中标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3月22日至2012年03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30.120:8001/
ychy)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2年03月23日至2012年04月01日17时通过CA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14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七、特别提示:对于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违规挂靠等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报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列入黑名单。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13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公开进行,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该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可以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亲自洽谈。由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洽谈合同的,中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2年03月22日,本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若有更改,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注意浏览。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招 标 人: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杨应成 联系电话:0717-6253135转8044
日期:201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