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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三、四期项目1标段
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三、四期项目1标段
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一、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三、四期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3]73号、宜发改审批[2013]90号。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1标段(1#、4#楼及地下室)施工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总建筑面积51193.26㎡,框剪结构。其中1#楼建筑面积18000.80㎡,27层;4#楼建筑面积19994.96㎡,29层;地下室(含商业部分)建筑面积:13197.5㎡,3层。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联丰村。
4、工期要求: 4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创优要求:至少有一栋楼获得“宜昌市优质工程”质量奖项。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建筑屋面、建筑电气)。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b.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自
7、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3人)必须与《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一致,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8、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9、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已取得本项目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三、四期项目2标段(2#、3#楼及地下室)和3标段(7#、8#楼及地下室)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22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10时00分。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上记载的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亲自洽谈并签署。由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洽谈签署合同的,中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3年11月1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招标人: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邮政编码:443005
联 系 人:周涛 联系电话:0717-6253135转8046
日期: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