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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消防工程
发布于:2013/12/12 点击:966 隶属于: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城东十号地块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九安城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2】514号、【2013】6号、【2013】73号、【2013】90号。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联丰村九安城小区,总建筑面积334399.31㎡;结构形式:框剪结构;层次:1#楼27层,3#-4#楼29层,6#-7#楼31层,2#、5#、8#-13#楼33层,地下室1层。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火灾报警、喷淋、通风、室内消火栓及室外消防等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同单项工程主体施工工期(暂按210日历天考虑)。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其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机电安装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与《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一致,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9、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的消防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消防验收意见书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2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6日10时30分。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3年12月1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招标人: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邮政编码:443005
联系人:周涛 联系电话:0717-6253135转8046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