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夷陵文化中心(四馆合一)建设工程PPP项目
发布于:2016/11/29 点击:3125 隶属于:招标公告
经夷陵区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夷陵区文化体育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委托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夷陵文化中心(四馆合一)建设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湖胜宜招-197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项目授权主体:夷陵区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宜昌市夷陵区文化体育局
1、项目内容:社会资本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夷陵文化中心(四馆合一)建设工程PPP项目的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本项目采用BOT的方式,建设范围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职工活动中心、停车场、场馆专业设备及运营设备。具体建设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0642万元。
3、项目合作期限及付费机制:本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为15年,其中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的付费方式。其中,建设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运营期以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
注:项目的具体情况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1、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报、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8-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响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的义务:
①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②银行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
③其它能证明投标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
(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及磋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其中1名为施工总承包方,1名为财务投资人。施工总承包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出资比例及职责等;其中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方需满足以上要求。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采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申请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①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夷陵文化中心(四馆合一)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专用并加盖公章。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须提供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证明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②联合体财务投资人需满足上年度(2015年)资产负债率在80%以下(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一方持有另一方股份超过30%),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指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超过50%),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无论是独立申请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均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递交投标文件成功者为有效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结构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4)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
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第二.(一).7条之规定,申请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当地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当地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的本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审查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资格预审文件中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八、合格申请人的数量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为2家或以上。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二家的,由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仍不够二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4、报名方式:前往上述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2、有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夷陵区文化体育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13楼
联系人:何强
联系电话:133072081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