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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玉阳路端直街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1/5/3 点击:2352 隶属于:招标公告
一、当阳市玉阳路端直街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当发改文【2011】82号文。投资额约5000万元。当阳市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综合说明:本次改造工程主要对当阳市玉阳路、端直街进行综合改造,其中玉阳路改造全长3453米,起点为环城西路,终点为环城东路(其中环城西路至荷当路道路全长1154米,规划红线宽度为25米;荷当路至环城东路道路全长2299米,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端直街改造全长204米,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起点为玉阳路,终点为长坂路。设计改造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荷当路至环西路为荷兰砖,荷当路至环东路为石材,配套改造给水、排水、临时停车位、交通标线及其他各类管线通道。
2、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建设地点:当阳市城区。
4、工 期:3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改造工程(包括市政给排水管网、电力管沟、综合管线、路基路面、交通标线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只有同时具备下列全部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评标阶段,若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能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4)需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②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原件,要求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上述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或培训证原件)
(8)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城市主、次干道累计长度不小于5km的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原件,要求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须提交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六、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密匙后,方可凭密匙登录http://www. ycztb.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下载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至2011年5月9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9:30,提交地点为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开标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署合同。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1 年4月30日。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三峡日报》。
招标人:当阳市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体育场路14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0717-4830270;6443106
日 期: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