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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巩河至城区供水管网项目管线工程BT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1/6/3 点击:2164 隶属于:招标公告
当阳市巩河至城区供水管网项目管线工程BT招标公告
1、经当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当阳市自来水公司作为招标人拟采用BT方式(建设-移交方式)实施当阳市巩河至城区供水管网项目管线工程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当阳市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负责本次招标活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人。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当阳市境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当阳市巩河至城区供水管网,主要工程量包括铺设D1000mm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14736米、D900mm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3064米、D600mm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2477米、DN1020mm钢管2810米、DN 920 mm钢管370 米、DN630mm钢管160米、各种阀门井(湿井)72座、加压站及相应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274.7万元。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即中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投(融)资、施工建设管理(按招标人确定的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市政供水管网和支管及消火栓系统、排泥系统、排气系统等相关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保修期内设施维护。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方案审批、确定中介机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审计等)等,并会同相关管理机构对本项目施工单位的确定实施监督、管理。
4、项目建设模式
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由中标投资人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当阳市)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该项目管理机构代表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管理,并在本项目投资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规定的建设期满后,将合格工程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在项目移交后5年内完成回购。
5、建设工期
建设合同协议书签定后5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后审方式)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提供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7、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并取得密匙后,方可凭密匙登录http:/www.ycztb.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下载时间为 2011年5月30日至2011年6月3日17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6月2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开标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1年5月30日。
1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招标人:当阳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体育场路14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0717-4830270,0717-6253135
日 期: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