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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西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1/9/1 点击:2302 隶属于: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西路市政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综合说明: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村,起点为东城阳光小区,止于合益路(起点桩号0+000,止点桩号0+840),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路幅宽7.5米,人行道宽7.5米(2×3.75米),全长840米,现该工程已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建,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人行道铺装、污水井维修和重建、交通标杆标牌安装、管线套管预埋、绿化、民益家园9#-11#楼合益西路段围墙。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4、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均应提供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建筑行业基本信息查询系统”的信息一致;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机构,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密匙后,方可凭密匙登录http://www.ycztb.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时间为 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24日17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市建筑业协会备案的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1年8月11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三峡日报》。
招标 人: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体育场路14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周 工 联系电话:0717-6253135
日 期: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