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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家园”土石方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1/9/28 点击:2324 隶属于: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民安家园”土石方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规模:挖方约15万立方米(其中石方约4万立方米)、填方约3万立方米。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延伸段旭光村。
4、工 期: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规定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实际承包施工范围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在实际施工时具体指定)。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
6、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且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密匙后,方可凭密匙登录http://www.ycztb.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下载开始时间为 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10月13日17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10月2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市建筑业协会备案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亲自洽谈。由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洽谈合同的,中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1年9月27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
招标人: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体育场路14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杨应成 联系电话:0717-6443106
日 期: 2011年9月 26日